会计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实施细则
发布日期:2016-03-21 15:39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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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央财经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办法》(校发〔2015〕45号)文件精神,结合会计学院实际情况,制定本细则。
一、资格审查
(一)资格审查时间:2015年3月25日上午8:30—11:00
(二)资格审查地点:中央财经大学主教学楼一楼学术报告厅
(三)资格审查时所需提交的材料:
1.网上成功缴纳复试费后打印的“《复试通知书》申领单”。
2.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(备查)及复印件。
3.往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或查验:
(1)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
(2)由档案所在部门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 单原件或复印件。
4.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或查验:
(1)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有效学生证原件、带有学生证号的学生证页复印件;
(2)由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。应届本科毕业生不需提供本科毕业证,毕业证书于入学时查验。
5.考生填写并加盖有关公章的《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与道德品质鉴定表》。
6.考生填写完整的《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知识成就评定表》及表中要求所附原件和复印件(原件查验,复印件学院留存),此表为考生复试 “知识成就评定”项的评分依据。
考生提交上述证书类材料原件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查验,不留存;复印件须现场交验。
(四)其他要求
1.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,学院发放《复试通知书》,考生据此参加各项复试。
2.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。
3.对于报考时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, 一经查验,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。
二、复试组织
(一)政治理论加试
政治理论加试时间:2015年3月25日14:00-16:00
政治理论加试地点:中央财经大学主教学楼学术报告厅、主教204、206、218。(资格审查时明确政治理论加试具体考场)
(二)复试笔试及心理测试
复试笔试及心理测试时间:2015年3月25日18:30-21:00
复试笔试及心理测试地点:中央财经大学学院南路校区
(三)复试面试
复试面试时间:2015年3月29日(周日上午8:00开始)
复试面试地点:中央财经大学主教3楼、4楼。
(复试前一天明确考生具体复试时间和房间)
(四)外语听说测试
外语听说测试时间:2015年3月29日(周日上午8:00开始)
外语听说测试地点:中央财经大学主教3楼、4楼。
(复试前一天明确考生具体复试时间和考场)
三、会计学院联系地址与电话
联系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主楼1001
联系电话:010-62288839 朱老师
本细则经会计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,报研究生院备案,自公布之日起行。解释权归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。学校另有规定的,按学校规定执行。
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
2015年3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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